(2017年12月经学院院务会议通过)
同济继内[2017]12号
为了保证建筑学专业课程设计的教学质量,现对课程设计的教学管理作进一步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按设计类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需完成若干个课程设计。
二、依据每门课程设计内容,安排一次设计快题考试。
1、设计快题考试是课程设计教学中的重要环节,是考评学生专业能力的重要方法之一。设计快题考试内容一般应与课程设计内容有关。
2、设计快题考试由课程设计教学团队负责,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的第13周或14周。
3、设计快题考试试卷由课程设计教学团队集体慎重批改,试卷保存一年备查。
4、如学生对建筑设计快题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设计快题考试成绩公布一周内向夜大科提出书面复议申请。由专业督导给予复评,超过一周将不予复评。
5、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设计快题考试,需提前二周向教研室提交书面缓考申请并经教研室同意后交夜大科备案,在学期结束前由教研室统一安排补考。无故缺席者无补考资格,需申请重修课程设计。
6、设计快题考试不及格者应在下一学年申请重修。
三、课程设计成绩为学期总评成绩,分为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两部分,平时成绩占50%(包括草图成绩、设计快题成绩、出勤成绩等),期末成绩占50%(正图成绩)。
四、课程设计缺勤率超过1/3的学生,将无资格参加学期总评,任课教师需开具无资格名单。
五、课程设计正图在学期末由课程设计教学团队组织集中评图。
六、课程设计总评成绩不合格的学生,须随下一年级进行重修。原则上同一人在同一学期中最多同时参加2门课程设计的学习。
七、课程设计重修的办理:应于每学期按网上选课通知中的时间按时完成重修选课并缴纳重新学习费,选课完成后要及时到任课老师处报到后方能参加重修。夜大科会在开学两周内将重修选课名单交到任课老师处。
八、设计课程学分累计未修满15学分以上(含15学分)的,不得参加毕业设计。